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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和发展广西工艺美术协会第三届会员的通知 (桂工美协〔2017〕3号) |
发布日期:2017-06-05 09:01 来源:广西工艺美术协会 |
各市工艺美术协会、各相关单位:
广西工艺美术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广西工艺美术协会目前正在筹备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现决定对会员单位(个人)进行重新确认,同时发展新会员。请各市工艺美术协会注意推荐(吸收)本地区范围内工艺美术行业企业及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到协会中来。
团体会员条件:1.从事工艺美术行业管理、研究、教学、设计、生产、销售的单位;2.自愿加入协会,能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履行会员义务。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不能担任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条件:1.从事工艺美术行业研究、教学、设计、生产、销售的个人;2.具有市级工艺美术大师(或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以上或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资深工艺美术工作者;3.自愿加入协会,能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市工艺美术协会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企业及个人填报,由协会负责收集汇总本市范围内的会员申请表原件(附件2、3),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于2017年6月15日前邮寄报广西工艺美术协会审核。广西工艺美术协会会员可优先享受协会在工艺美术展览、培训、学习考察等方面提供的服务。此文件及相关表格可登录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门户网站http://www.gxeqgyls.com/查阅下载。区直单位可直接向广西工艺美术协会提交会员申请。
因一些市还未成立工艺美术协会,经请示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同意,请未成立工艺美术协会的市联社按本通知要求做好会员确认和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并填报相关附件。请各市县联社帮助督办。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将对会费标准进行调整,届时以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为准。本届理事会换届完成后,将给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颁发牌匾,给个人会员颁发证书,制作牌匾和证书所需费用从会费中开支。
第二届部分会员须缴清所欠会费方可申报新一届会员。
联系人及电话:孙智芬0771-5642546 13807809595
电子邮箱:gxgmxhmsc@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816 广西工艺美术协会
(申请表见附件)
广西工艺美术协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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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申请表.doc ·个人会员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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